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关于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公益广告投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关于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公益广告投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公益广告投放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公益广告投放项目 | 1 | 250000 | 年 | 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公益广告投放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要求,为确保在城区主次干道公益广告不失分,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计划在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投放公益广告。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鑫宏广告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5幢1101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何志慧 | 工程师 | 绍兴志天装饰有限公司 |
林鑫 | 工程师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
王晖 | 工程师 | 绍兴市上虞区大数据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一、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计划在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投放公益广告,此广告发布权已由绍兴市上虞区鑫宏广告有限公司获得,其他单位无此处广告发布权。绍兴市上虞区鑫宏广告有限公司作为大通LED大屏及城区楼宇电视公益广告投放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二、绍兴市上虞区鑫宏广告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 三、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无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许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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