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
关于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
关于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的澄清说明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发布的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的磋商公告中备案金额与磋商控制价不完全一致的问题,在此统一为人民币183.4665万元,特此说明,其他内容不变。
委托方(盖章):老河口市李楼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受托方(盖章):湖北宸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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