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福利院空气消毒机及治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社会福利院空气消毒机及治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天津市社会福利院空气消毒机及治疗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0667
2、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10台;治疗车5台
3、采购预算:14.4万元
4、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其它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磋商供应商所投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供应商所投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
(7) 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8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8日(每日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
6、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不接受支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7、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8、磋商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5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9、磋商日期:2019年11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
10、磋商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5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11、采购单位:天津市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 邮政编码:30002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郭女士、孙女士
人民币开户行: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外汇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银行帐号:********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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