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191970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DZC20191970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713,700.00元,控制价:7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采购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以下机械车辆的材料:如属于自有机械车辆的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如属于租赁机械车辆的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及租赁合同。
(1)核定载质量≥2000KG的密闭垃圾车1台。
(2)核定载质量≥4000KG的吸污车1台。
(3)装载机或铲车或除雪铲1台。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物业服务具体位置及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作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 董春兴 联系电话:130*****77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磋商。咨询电话:****-*******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1月18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磋商保证金:7,1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在招标现场进行澄清的,亦可到招标现场。但是否到招标现场不做强求。
十二、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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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孙吴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董春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0*****770
邮编:163000
日期: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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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喇嘛甸公安分局共有四处办公楼,第一处位于让区采油六厂北三西路15号,其中办公楼面积2004.03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300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喇嘛甸镇二道街和西直路交汇口,办公楼面积814.26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700平方米;第三处位于让林路方晓1-5号楼前,办公房面积180平主米,库房面积180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933平方米;第四处位于让林路方晓街20号(原三十四中学),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院内办公用房总面积8200平方米,操场面积为1200平方米,绿化面积8万平方米。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所有办公楼宇楼内的公共区域每日清洁,办公室每日清洁及所有设备设施的保洁,卫生间用品提供全面,窗户每月进行擦拭。室外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绿化养护、污水池和化粪池清掏、下水管线疏通,水、暖、电等物业维修;冬季院内外区域积雪清运,院内、停车场积雪清扫;办公楼秩序维护及其它服务。
三、人员配置
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1人。其中:
1、项目经理1人,必须有管理写字楼经验。
2、保洁员6人,(其中:喇嘛甸办公楼1人;六厂办公楼1人;新办公楼4人)。
3、秩序维护员9人,(其中:车场秩序维护员2人;新办公楼大院院门3人;新办公楼3人;六厂办公楼1人)持保安证上岗。
4、综合维修工2人,(其中:电工1人,综合维修工1人),电工需持有弱电工程师证书及高空作业相关证书上岗。
5、室外绿化养护员1人。
6、洗衣工1人。
7、消防运行工1人,持建(筑)构物消防员证上岗。
四、具体要求
(一)环境卫生
1、室内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①所有公共场所、洗手间及栏杆、立柱等设施的清洁维护,保持该部位干净、明亮,地面无灰尘。
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垃圾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③不锈钢设施专业护理、抛光。铝合金等采用特种护理剂,定期擦试,保持光洁。
④大理石地面定期护理。
⑤各公共区域内环境的日常保洁工作。
⑥消杀服务。
⑦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职工活动室保洁。
(2)服务标准:
①地面、墙面、柱面表面干净,玻璃明亮、无手印、污渍。
②洗手间即时保洁,确保无污渍、无杂物、无异味。洗手间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污迹、无纸屑、烟头等。墙面、镜面洁净明亮无水迹、无污迹。洗手台面清洁干净,无水垢、积水、灰尘、污迹等脏物。水龙头明亮干净,无水垢、水渍。垃圾桶摆放整齐、清洁干净,垃圾不能超过容器的2/3。
③楼梯、地面采取循环保洁,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④标识、标牌、灯饰、消防栓内外部干净、无灰尘、无污迹,保洁人员要定时擦拭,擦拭完毕后确保调至正确位置。
⑤垃圾桶保持每天清洗更换垃圾袋。
⑥雨雪天气,出入口门厅及时铺设防滑垫,确保地面洁净。
⑦保洁用具及日常保洁用品使用完毕摆放在指定位置。
2、室外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①室外公共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及绿化带内保洁服务等;
②室外各种附属设施保洁服务;
③垃圾收集、外运服务;
④冬季清冰雪及冰雪外运服务。
⑤消杀服务。
(2)服务标准:
①目视路面、散水坡、停车场无瓜果皮壳、纸屑等杂物,无积水,无污渍油渍;
②雨、污水管井表面无粘附物和枯枝落叶,水流通畅,井盖上无污渍无污物;
③果皮箱、垃圾箱目视表面无污迹,无异味,内部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箱周围不积污水;
④垃圾日产日清,装袋封存,集中运送到指定垃圾收集点;
⑤装卸垃圾有除尘设施,地面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⑥垃圾车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迹、标志清晰、封闭。
⑦绿化带内应无积存垃圾。
⑧围栏、隔离带等设施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
⑨保持道路路面干净,无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污水和其它痕迹。如发现脏水、污物污染路面,及时冲刷干净。
⑩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清冰雪工作,小雪1天内清理完毕,中到大雪2-3天清理完成。主要道路、台阶、人员通道在2小时内清理完毕。
?每月对有隐患处灭鼠一次,确保不受“四害”侵扰。
?确保垃圾箱、垃圾房、垃圾车等设施设备定时清洁、消毒。
(二)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及内容
(1)实行严格的门岗管理制度,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大宗物品出入查验,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
(2)负责本区域内的车辆停泊秩序及外围秩序管理。
(3)负责本项目发生火灾、治安等突发事件进行疏散引导和秩序维护等。
(4)办公区域各楼层实行巡回安保检查措施,清理妨碍正常办公秩序人员。
2、服务标准:
(1)来访人员因公需进入办公大楼,秩序维护人员先办理登记手续,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办理来访手续,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应委婉拒绝,禁止入内。
(2)办公楼入口处设立固定值班岗,24 小时执勤,对来客来访做好登记、记录,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询问,对出入的大宗物品进行有效清点、登记。
(3)所有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有礼。
(4)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天定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对突发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救援。
(5)看护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
(6)交通管理:对进出的机动车辆实施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非机动车辆摆放整齐。采取人工进行车辆导引,手势整齐,动作规范,礼貌周到。维护交通秩序,车辆停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7)门前车辆管理:设立指示牌或停车位,门前车辆按位停放。
(8)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定期由专人负责对消防栓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标识及记录,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1、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规划区域内的道路、小品、围栏、广场、路灯等共用设施维修、养护。
2、服务标准:
(1)报修管理:甲方及物业使用人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本项目内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进行报修。维修到场时间:紧急维修不超过15分钟,一般性维修在30分钟内或按预约时间到达。修理及时,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三天,不属服务范围内的乙方应向使用人当面解释清楚,并及时上报甲方。
(2)建立完善的房屋本体及公用设备设施档案记录,并按规定分类收集、归档。
(3)建立各项设备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做好应急演练、确保设备设施故障等突发事件处理迅速、得当。
(4)定期进行房屋查勘,确保房屋和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
(5)建立维修巡检制度,定时、定期、定人进行巡检,建立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维修记录。
(6)常备一些配件及材料做到随时维修随时取用。
(7)每天四次巡视楼内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每天要在客户下班后检查楼内门窗,及时关闭。
(8)窗户漏雨、地面瓷砖、墙体粉刷、台阶修复等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9)日常小修2小时内完成维修更换。
(四)绿化日常养护
1、服务内容:
(1)室外树木、花草、绿地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2)室内观赏植物养护。
2、服务标准:
(1)绿化养护成活率95%以上;绿化养护标准达到大庆市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2)草坪及时浇水、修剪、养护。
(3)绿篱修剪做到平整圆滑,造型优美,修剪下的枝叶要及时清除,视天气情况及时灌溉,因干旱而出现缺水时,应相应增加浇水次数,雨季应注意防涝。
(4)对室外绿篱、花木要定期松土施肥,保持土壤疏松,长势良好,坚持适时灌溉、排水。
(5)室内观赏植物保持有效供水,盆内无积水。及时清理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花卉的日常养护。
(五)洗衣服务
1.服务内容:清洗工作人员工作制服,保持洗衣房卫生标准,确保洗衣设备运行完好。
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不同衣物的清洗标准及流程,熟练掌握各种干洗、水洗、消毒、烘干设备在操作技巧,确保清洗及时,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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