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邮路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邮路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邮路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人,已具备进行该项目公开招标的条件。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邮路外包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19-086)
三、 项目概述:根据省分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邮政企业业务外包规范管理实施办法》(浙邮分【2018】172)文件精神,结合镇海分公司邮政业务的发展,随着快包业务量的高速增加,受分公司车辆运输制约,出口邮件经常有滚存现象。分公司寄递事业部为确保出口邮件的发运时限,加深用户的用邮体验,分公司将运输、装卸等环节实施业务外包。我分公司根据业务量、运输频次等对转运服务所需的人员、车辆成本进行预测,使用社会车辆对该邮路运输环节实施外包可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该项目已于2018年申请省公司立项并得到批复,为贯彻省分公司围绕“时限、成本、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镇海分公司实体化运营以及全力降本增效的总体要求,现申请镇海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邮运外包采购需求。
四、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五、成交供应商:如有效应答人≥4家,则确定2名成交人;如有效应答人=3家,则确定1名成交人。
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权重 | 限价报价 | 服务期限 | 预估采 购里程(万公里) | 预估采购金额 |
合同包一 | 1-1 | 市趟邮路 | 6.8米车型 | 20% | <5.64元/公里 | 1年 | 3.65 | 20.59 |
1-2 | 9.6米车型 | 28% | <9.2元/公里 | 5.48 | 50.37 | |||
1-3 | 市趟邮路(高峰期加车) | 9.6米车型 | 14% | <10.5元/公里 | 0.8 | 8.4 | ||
1-4 | 区内邮路 | 4.2米车型 | 31% | <5.14元/公里 | 9.13 | 46.9 | ||
1-5 | 区内邮路(高峰期加车) | 4.2米车型 | 7% | <6.168元/公里 | 0.5 | 3.08 |
注 (1)共计1个合同包,5个分类,预估总采购额129.34万元;
(2)服务范围:宁波市镇海分公司市内趟邮路及区内趟班邮路全外包。
(3)本项目合同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承包费、运输费、管理费、车辆保险、车辆折旧、车辆年审、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人员费用、各类税金、保险费、劳务费等一切费用。
(5)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实际服务时间。
(6)具体操作环节及采购数量:
区内转运:
负责镇海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与四个经营部之间的邮件转运,运输车辆标准为13立方(4.2米)。区内主要有4条邮路,合计250公里,根据投递需要,日均2两个频次,业务高峰期需增加一个频次。
市内转运:
负责我司邮件处理中心与宁波市邮政分公司分拨中心之间的邮件转运。运输车辆标准分别为38立方(6.8米)2趟、50立方(9.6米)3趟往返邮路每日合计250公里,根据邮件发运频次及邮件业务量的需要日均1个频次,业务高峰期50立方(9.6米)车辆需增加4趟。
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的里程数(车辆GPS显示的里程)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八、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5)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运输的车辆办理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元保额运输财产险;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除双休及节假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递 交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递 交 方 式:纸质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 元)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本项目2019年11月29日16时30分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在银行缴付凭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十二、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上发布。
(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第十四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招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顺吉 郑建红
电话:****-******** 139*****275/13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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