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舍改扩建和采购项目
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舍改扩建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建设项目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舍改扩建和采购项目已由延安市安塞区经济发展局塞经发[2017]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塞区高级中学,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舍改扩建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舍改扩建和采购项目
2.2工程规模:改扩建工程:德育教育基地改造面积2400平方米,德育教育室改造及装修300平方米,报告厅改造及装饰583平方米,舞蹈室改造及装饰228平方米,旗台改造21.6平方米。设备采购项目:电脑104台,电子屏2套,钢琴3架。
2.3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园内
2.4概算总投资:597.5万元。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标段);设备采购(设备标段)。
2.6工期:60天
2.7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设备采购1个标段。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室内装饰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认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的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份。
3.2设备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代理授权书。(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份;具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至2017年,每年一份,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从成立日期至2017年,无亏损情况)。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份:
施工标段: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安全生产认可证、项目经理证及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设备标段: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户)、代理商须提供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代理授权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至2017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
地 址:延安市安塞区城北区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135*****52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十楼
联 系 人:张小利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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