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村玻璃钢厂场地对外出租招标公告

聂村玻璃钢厂场地对外出租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文峰区光华路聂村村委会委托,对原安阳市聂村玻璃钢厂场地对外出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原安阳市聂村玻璃钢厂场地对外出租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租赁期限:租赁期3年(现状出租);

3、租赁金:租金按年交付;

4、租赁用途:不限,不得用于违法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5、特别说明:(1)出租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由承租方自行接通承租方来报名既视为对现状的认可;(2)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不可抗力原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三、招标控制价:租金最低租价50万元/年,低于前述描述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能力企业和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法人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自然人正在服刑、或处于国家司法机关关押期间、或被列入不承信名单、或有重大责务者、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五、报名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报名人持: 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报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并加盖公章的两套复印件

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六、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5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长明苑5排12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30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长明苑5排1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

招标人:安阳市文峰区光华路聂村村委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303729909

招标代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6737257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租 场地 钢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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