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一村下河儿公园管理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一村下河儿公园管理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一村下河儿公园管理用房新建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沙城街道,本项目投资金额约70万元,招标控制价658981.11元。招标工期:60日历天。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符合温浙集(开)管〔2019〕35号文件要求:建筑类施工企业应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贰级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龙湾区括苍西路20号一号楼五楼(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局)四楼(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出示投标邀请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地址:龙湾区括苍西路20号一号楼五楼

联系人:胡小海

联系电话:136*****736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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