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厂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砖瓦厂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砖瓦厂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后审)
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水利水务管理服务站 的 砖瓦厂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已经 下级来文【2019】24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二、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高新区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 45万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工程性质: 水利招标金额: 4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 11 月22日 至2019年12月31日,本工程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
标段内容 | 砖瓦厂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5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采用最新政府投资预选承包商名录,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水利-Ⅰ组;水利-Ⅱ组;水利-Ⅲ组。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工程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
4、企业具有多项资质的,仅对某项检查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
5.类似业绩:/。
六、请申请人于 2019年 11月 12日上午 09:00-11:30下午14:00-17:00 至2019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0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日)到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大堂电梯上7楼)报名,联系人 程能之 ,电话:180*****880 ,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标书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不予接受。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企业,未至现场投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直接列入吴中高新区投标企业黑名单。
七、其他:
1.申请人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4)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5)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7)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中标信息的官网查询路径。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交至代理公司,并提供原件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本项目预算价 449503.39 元,发包价为标底价下浮 12 %,发包价为 400952.50 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发包价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工程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参照中标下浮率进行按实结算。
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月19日 14 时30分,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10号吴中高新区建设局301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大堂电梯上7楼
联系人:程能之 传真:****-******** 电话:180*****880 邮编:215007
九、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 陆永芳 性别:男手册号:苏招(信)E1162
联系电话:****-*********804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上岗证号:苏招E1162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吴中区限额工程发布平台、“吴中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吴中高新区建设局公告栏。
十三、公告期: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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