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巡逻车招标公告

电瓶车、巡逻车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货物-机电设备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瓶车、巡逻车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1-XC-X-018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和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城管中队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四轮电瓶车
YM-2010AB
1台
具体参数见下
2
电动巡逻车
YDXL3004-B
1台
具体参数:
四轮电瓶车:
额定乘座人数:2人
外形尺寸:4480*1400*2000mm
最大满载时速≥30km
自重:500kg
一次性充电行程≥90km
最大爬坡能力:M≥15%
最小转弯半径:4m
最大制动距离<3m
最小离地间隔≥170mm
轴距:2180mm
电瓶:210铅酸蓄电池
电机:3000W
额定载重:8桶(240升/桶)
货箱卸货时间<10S
电动巡逻车:
额定乘座人数:4人
外型尺寸:3000*1390*1980mm
最大满载时速≥30km
自重:820kg
一次性充电行程≥100km
最大爬坡度:M≥30%
最小转弯半径:4m
最大制动距离≤4m
最小离地间隔≥140mm
轴距:2100mm
蓄电池组(v):48V/180AH铅酸免维护电瓶
电机功率:48V/3KW
驻车能力:20%
充电机:48V25A
电控:48V/350A
控制器:48V 275A
底盘结构:轻微型车底盘
轮距(前/后):1120/1140mm
二、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报价的产品均需满足上述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
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供方须为采购单位免费安装调试验收,确保所有产品正常运行。
5、培训: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免费培训,内容包括设备使用、保养和维护。
6、车辆颜色、标志成交后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喷涂。
7、免费质保期:不低于1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和终身维护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至现场解决故障。
8、询价响应单位须在交货时提供随车清单,产品质检合格证明,随机备件备品,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保修单等材料。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品名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不得低于招标要求)。
5、询价响应单位需提供所投车辆正面、侧面、背面的三张彩色图片。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1年7月5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询价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所有设备交货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方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设备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7、验收期限:安装调试到位后7天内。
8、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一次付清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
1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6月30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