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10KV望春主变电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10KV望春主变电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10KV望春主变电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1GC06025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投资函【2009】11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10KV望春主变电所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望春主变电所位于海曙区望春街道内,北面为220KV宁西变电所,南面为海曙顺通电子有限公司,东面为机场路。变电所大门朝东,进所道路从东侧的机场路引接进入。
望春主变电所,所址总占地面积0.2961h㎡,总建筑面积1579m2,其中综合楼占地面积863㎡,综合楼为六层现浇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高度为19.60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6度。
2.3招标范围:1号线一期工程110KV望春主变电所建筑工程(含施工用水、电及通讯接入)。
2.4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06年至今独立承担过一个110KV及以上变电所项目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要求:
3.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1)2006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独立承担过一个110KV及以上变电所项目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2)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若有在建施工项目已接近竣工,且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须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同意离开的证明。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3)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日)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4)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都将被招标人拒绝。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至 2011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款收据。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宁波市海曙区冷静街8号银亿时代广场9-7室财务室)凭收据领取。
图纸押金每套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如图纸丢失、损坏而影响使用时,招标人按每页图纸50元的费用在图纸押金中扣除。图纸押金直接缴入招标代理单位账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账 号:****************6),到宁波市海曙区冷静街8号银亿时代广场9-7室开取交款收据,并凭收据到宁波市海曙区澄波街21弄15号104室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7 月 28 日14 时30 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编: 315016
联系人: 何洪涛、杨更平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江东支行
账号: ****************6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澄波街21弄15号104室
邮编: 315016
联系人: 张洁、孙祥朋
电话: ****-********、********
传真: ****-********
邮箱: nbgd@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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