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康居示范村(农民住房)唐庄社区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康居示范村(农民住房)唐庄社区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新建康居示范村(农民住房)唐庄社区工程
1、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新建康居示范村(农民住房)唐庄社区工程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3#、4#楼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康居示范村(农民住房)唐庄社区3#、4#楼桩基础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庆丰镇康庄居委会(龙马路南侧)
工程性质:基建
工程规模:静力压钢筋砼管桩PC-300(70)A,约10000米
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标段范围内桩基础工程施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7月20日,要求工期为35日历天
4、立项批准部门: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6月24日17时30分至2011年6月29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不休)派代表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建湖县城南新区建设大厦一楼),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监察厅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比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的,则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二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从中标单位基本本户汇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差额保证金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因须交纳差额保证金而放弃中标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备案后转汇至招标人帐户,工程结束后退还中标人。
中标公示结束后二日内不能提交差额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以不诚信投标计入诚信档案,并上网公示。
8、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建湖县庆丰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139*****822 联系电话:189*****826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刘俊龙 联系 人:商国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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