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镇宣威村农产品交易市场二次招标公告
新华镇宣威村农产品交易市场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农产品交易市场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登记编号:***************
详细信息: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临发改字【2011】86号文件批复,公告截止于2011年6月29日17时00分,投标报名截止时,有效的单位不足三家,应重发招标公告,请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继续报名。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工程,建筑面积4934.3平方米,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二层,项目投资约960万元。
2.2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9月30日,共86日历天。
2.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全额自筹
2.4 建设地址:临泽县新华镇312国道南侧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5、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5.1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5.2 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5.3 同一项目部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招标投标”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7、投标申请人应于2011年7月4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交易中心。
8、本市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部设立证明及投标建造师IC卡。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9、市外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张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临泽县百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泽县
邮政编码:734200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金沙苑Y-14B二楼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793
联 系 人:聂永玮
联系电话:135*****660
报名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0214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gsjs.com.cn
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网址:http://www.zy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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