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化学发光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省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化学发光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委托,拟就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化学发光试剂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化学发光试剂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15万元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化学发光试剂一批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依法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①论证意见:

本次所采购的罗氏免疫分析系统专用检测试剂主要用于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设备配套使用,全国目前已知的所有化学发光的生产厂家的设备与耗材均为配套使用,所用试剂都不是开放性的通用产品,因此无论采购了哪种品牌,都只能使用同品牌,与我院设备配套的试剂和耗材。

由于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原有进口试剂是由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且沈阳纵境商贸有限公司是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在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沈阳纵境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货物。

②论证人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候和胜

辽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高工

蒋晖

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检测室

高工

沈君

大连市药品检验所计量供应室及质量保证科

高工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纵境商贸有限公司

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7-5号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体育新城规划一号路1号、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兴

电话:****-********

传真:****-********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南街59号2单元2704室


附件: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化学发光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剂 化学发光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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