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所购置超高液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所购置超高液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购置超高液相色谱仪项目 2、项目编号: BJEF(采)JKGS-074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4、产品用途: 为了满足现行药品检验标准的要求,更能较全面控制药品质量,为我市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准确、快速的技术支撑,同时也缩短分析时间;因此需购进超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5、进口理由: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与国产比较,进口设备具有耐高压(可达100MPa能正常使用)、死体积小(≤400μL)、交叉污染小(≤0.002%)、耐用性强、重现性好、检出限低(超高灵敏度)、分析时间短等优点,该设备主要用于打击药品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痕量级化合物的检验检测。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进口超高液相色谱,具有效率高,重复性好等特点,结合采购方需求,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9-11-13至2019-11-17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贵毕路3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189*****059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7号中天世纪新城五组团环岛南侧商业12层1号项目联系人: 余江燕联系电话: 153*****996 ****-*******12、财政部门:毕节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液相色谱仪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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