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19年传输维护仪器仪表的申请_招标公告
关于采购2019年传输维护仪器仪表的申请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19年传输维护仪器仪表采购 ,(招标编号:TC199DBW9),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2019年传输维护仪器仪表,明细如下:
限价说明:以预估含税总价作为含税总价限价。 1.2 招标内容及其他要点。 1.2.1交货周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算30天之内交付。 1.2.2交货地点:重庆市。 1.2.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4付款方式:到货支付70%,6个月试用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30%。 1.2.5技术要求及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整体满足或优于,不允许有负偏离。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含税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即最高含税总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
标段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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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1 | 包1 | 光谱分析仪 | 台 | 2.000 | ||||||||||||||||||||||||||||||||||||||||||||||||||||||||||||
标1 | 包1 | 时间分析仪 | 台 | 10.000 | ||||||||||||||||||||||||||||||||||||||||||||||||||||||||||||
标1 | 包1 | 2MBIT/S数字传输分析仪(含抖动) | 台 | 1.000 | ||||||||||||||||||||||||||||||||||||||||||||||||||||||||||||
标1 | 包1 | 光可变衰耗器 | 个 | 2.000 | ||||||||||||||||||||||||||||||||||||||||||||||||||||||||||||
标1 | 包1 | 光接头测试仪 | 台 | 4.000 | ||||||||||||||||||||||||||||||||||||||||||||||||||||||||||||
标1 | 包1 | 以太网测试仪 | 台 | 8.000 | ||||||||||||||||||||||||||||||||||||||||||||||||||||||||||||
标1 | 包1 | 带光源光功率计 | 台 | 18.000 | ||||||||||||||||||||||||||||||||||||||||||||||||||||||||||||
标1 | 包1 | 光纤识别仪 | 个 | 12.000 | ||||||||||||||||||||||||||||||||||||||||||||||||||||||||||||
标1 | 包1 | 增强OTDR | 台 | 18.000 | ||||||||||||||||||||||||||||||||||||||||||||||||||||||||||||
标1 | 包1 | 100G OTN测试仪表 | 台 | 1.0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6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同类传输仪器仪表,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样品提供及产品测试:投标人须提供本次购买的10种产品样品及对应的合格检测报告(样品须与送检的产品完全一致),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将本次拟提供的产品按采购人发布的检测标准送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CNAS及CMA认证资质)。 2.4信誉良好声明函:投标人存在信誉良好声明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 2.5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只接受原制造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或其本次应答唯一指定代理商(原厂商不参与应答的情况下)的投标。代理方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提供加盖原制造厂商单位公章的代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如出现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同一个制造商的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以上投标均被否决。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只接受原制造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或其本次应答唯一指定代理商(原厂商不参与应答的情况下)的投标。代理方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提供加盖原制造厂商单位公章的代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如出现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同一个制造商的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以上投标均被否决。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2日18时00分至2019年11月18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1.附加项”内容。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1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标室〔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6.1递交样品清单如下:
注:(1)递交的样品应为本次投标产品。 6.2样品的递交:投标人须在2019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期间,将样品递交至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标室〔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不接收邮寄)。 6.3样品的退还:未中标单位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为“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b2b.10086.cn)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日内自行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前来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前来领取样品的则视为主动放弃该投标样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注:中标人的样品待验收合格后退还。) 其他注意事项:本次递交样品应为本次投标产品,且须与送检的产品完全一致。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邮编: 401121邮编: 400041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话: / 电话:189*****783 传真: / 传真: (02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yanghui@cntcitc.com.cn 项目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135*****701 邮箱:cqcaigoubu@cq.chinamobile.com 投诉范围:(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投标人须登录系统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并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账号:5001 2404 2018 0000 14170(行号:3016 5300 0834)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双鱼座1号楼 注:① 投标人在办理银行汇款时,应在汇款备注栏上注明其“付款单位名称或简称”+“招标编号”+“文件费”。若不备注以上信息,报名不成功的风险将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②请投标人在支付招标文件费后,须将付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yanghui@cntcitc.com.cn。 11.2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3温馨提醒:ES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须在ES系统上传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文件盖章为非单位公章须上传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等的授权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均指书写签字或加盖印章或签名章。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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