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和田地区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HTZFCG (2019JZ) 04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警用装备 | 数量 一批 | 预算金额(元) 275.7万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公司需有经营警用反恐装备许可)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11-12至2019-11-18 18:00:00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9: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申请发送电子邮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免费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1-19 10:3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八、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1-19 10:30:00
九、谈判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警用反恐装备许可证复印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中小微企业产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相关部门《名优产品目录》的产品。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国栋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杜鹏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和田地区财政局一楼采购办
附件信息:
********940/201911/dd9e03f9-b40c-4541-ac23-2c8ff34133c0">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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