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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车辆设备)招标公告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车辆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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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TZJ190843-01WZ-02WZ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89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建管甲供物资(车辆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地处浙江省宁波市,线路经过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支线大禊站(含)~穿山港站~中宅站,线路长30.37公里;既有北仑支线电气化宁波东站(不含)~北仑站(含),线路长30.09公里;北环线至北仑支线联络线长1.22公里。本项目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2财务能力: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3.3质量保证能力:
3.3.101WZ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THDS、车号自动识别设备(AEI)、车站集中管理设备(CPS)①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技术评审或通过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现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的按照运辆管验函[2011]663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的技术审查。 ②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10月以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使用报告或运行证明。
③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技术鉴定证书及CMA、CMC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国铁集团公司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检验试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202WZ固定式脱轨器
①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10月以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使用报告或运行证明。
②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技术审查或铁路局车辆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同类设备允许以高代低)。
3.4履约信用: 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a.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b.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7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到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710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向导-业务向导-业务受理-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根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9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
联系人:汪水军
电话:****-********
传真:****-********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治国
电话:166*****817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标签: 车辆 甲供物资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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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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