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黄金尖林场管护用房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山县黄金尖林场管护用房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山县黄金尖林场管护用房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国乡联办黄金尖林场的委托对通山县黄金尖林场管护用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采 购 人:通山县国乡联办黄金尖林场
2.2.磋商项目:通山县黄金尖林场管护用房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投资金额:88.629858万元
2.5.工 期:150日历天
2.6.工程地点:通山县厦铺镇西湖村
2.7.磋商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通山县黄金尖林场管护用房施工阶段的供应商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2.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磋商响应供应商需要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3.5.提供在湖北省住建厅统一的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平台办理信息数据录入的网上截图(含企业及人员资料)。
3.6.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名单 (以磋商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报名时提供网站截图。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已期限届满的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报名相关事项:
5.1.报名者须为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第3条的3.2-3.7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提供原件核对。
5.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3 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9楼)。
5.3.招标文件售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3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7.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 时00分。地点为:通山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501。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山县国乡联办黄金尖林场
联系人:梅海林
电 话:158*****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电 话:15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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