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司法所门头灯箱牌面制作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司法所门头灯箱牌面制作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司法所门头灯箱牌面制作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委托,对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司法所门头灯箱牌面制作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司法所门头灯箱牌面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DFJY-2019-029
三、谈判内容: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谈判范围: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采购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5.采购预算:153851元。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九州花园9号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为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价人参与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3.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3.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3.4报价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3.6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他资料。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共两套加盖公章并分别装订成册。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平阳南街41号,尧都区财政局1层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
联系人:毕翔春
联系电话:137*****777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尧都区华州路九州花园9号楼
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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