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校徽招标公告
学生手册、校徽招标公告
学生手册、校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维护学校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学生处学生手册、校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0)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现将招标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根据立项审批表,学校2011、2012级新生(含成教)每年录取计划为9500名,实到约为18000人,因学生手册重新修订,2011学年在校老生约为16000人需重新发放,校、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学工线干部、班主任、辅导员,兄弟院校交流700本。因此需印制学生手册35000本,制作校徽18000枚,要求参照学校提供样品制作,投标时每个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样品,按封页,内页报单张价格;含排版、校对等所有费用。要求2011年9月5日前完成供货。欢迎具有相关资质、良好商业信誉及较强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咨询报名。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生产标的物许可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资格预审。报名资格预审时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能体现年检情况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资质证明;②投标人一般情况表;③近三年企业营业额数据表、承担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④财务状况表;⑤参与高校服务经验;⑥其它资料。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技术标应包含下列必备文件:(1)投标书;(2)投标单位情况表(企业简介);(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4)产品介绍;(5)投标单位工期承诺、服务承诺及安装调试保证措施。
2.商务标要求如下:报价按单价、总价分开投报(含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为了控制成本,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预算限价执行。
3.确定预中标单位后,学校在开标之日起公示三天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预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者确定后,中标者务必在指定时间内(中标后壹拾个工作日内),到我校项目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合同及所选设施厂家的售后服务备忘录,并同时交纳合同总款5%的履约保证金。
5.报名资料费:报名时交纳报名资料壹佰元(¥100.00),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6.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单位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3000.00)人民币(以银行汇票或财务认可的方式在开标前交学校财务会计)。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2011年7月19日16.00时止,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金湖校区总院办公楼306-2房);
投标时间:2011年7月20日9.00时前,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
开标时间:2011年7月20日9.00时整,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楼会议室(金湖校区总院办公楼305室)。
六、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项目咨询:柴老师 电话****-********
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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