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已由 黑发改新能源以【2019】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鹤岗市东山区南山林场一连处,鹤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台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的垃圾焚烧炉,配套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2.6招标范围:设计团队招标
2.7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消防专篇、防寒专篇、安全专篇(不独立成册)等
2.7.1.项目的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鹤岗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红线外1m以内厂区范围的生产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建筑物、道路等工程详细设计,配合发包方进行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及土建安装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并提供可用于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技术支持。 工程设计子项包含综合主厂房、烟囱、综合楼、地磅房及物流门卫、冷却塔及综合水泵房、渗沥液处理站(包含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启动锅炉房、油库油泵房、厂区总平面、厂区围墙、综合管网等详细设计
2.7.2.配合电力外网接入系统设计、厂外道路、厂外供排水等外部工程设计(含厂区水平衡图)、二次精装修设计及厂区绿化不在本合同设计范围内,由业主另行委托
2.7.3.渗沥液处理站设计(包含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由业主负责工艺设计,设计院负责除工艺设计外的其他设计并有提供接口对接并予以配合竣工图编制的义务
2.7.4.主厂房屋面网架设计:审核由专业钢构公司完成的钢构二次深化设计
2.7.5.餐厨处理项目设计:设计院负责日处理90吨的项目整体全面设计
2.7.6. 设计内容: 包括设计范围内工艺、建筑、结构、电气、通讯、工业监控、仪表、给排水、暖通、总图等专业设计,设计内容及深度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要求、施工图优化设计及变更、国家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各类设计内容、必要的效果图制作、项目建设周期内的现场设计服务等工作
2.7.7. 初步设计
系指编制初设文件,包括:初设图纸、设计说明书(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修改、配合审图及修改),工程设备及材料清单、主厂区主管网走向图、工程概算书、提供有关计算书等
2.7.8. 施工图设计
系指编制施工图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提供有关计算书、专题论证报告等
2.7.9.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由设计方分阶段提供
2.7.10.其他服务内容:竣工图编制
2.7.11.设计人员现场技术服务,驻现场设计代表1人
2.8招标控制价: 6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1)或(2)或同时具备(3)(4)所述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市政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4)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用设备(动力)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最近连续一年的社保),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经验。
3.2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3信誉要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项目团队人员:建筑、结构、动力、电气、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高级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18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支付 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4小时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幸福小区A-19楼
邮编: 154106
联 系 人: 管钦臣
电话:133*****959
招标代理机构:中节能德信工程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31号643室)
邮编:610021
联 系 人: 张晓宁
电话: 133*****108
传真: ***-********
电子邮件:********1@qq.com
2019年 11 月 11 日
标签: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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