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昌硕街道广场社区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安吉县昌硕街道广场社区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昌硕街道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就《安吉县昌硕街道广场社区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JCZX2019-20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运营控制单价 |
一 | 广场社区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 | 通过面向社会组织采购服务,运营社区的幸福邻里中心,达到增进邻里关系,促进社区和谐,提高居民依法自治能力,建设和谐幸福现代化社区的目的。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25.00万元/年 |
备注 | 1、运营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年度预算确保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次采购结果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二次。运营期小于一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续签合同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关于特色服务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提升要求或者调整。 2、磋商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营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和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B、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昌硕街道办事处A幢3楼开标室(安吉县灵芝东路510号)。
八、磋商时间:
2019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
九、磋商地点:
昌硕街道办事处A幢3楼开标室(安吉县灵芝东路510号)。
十、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三、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四、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昌硕街道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9*****59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传真:****-*******
3、安吉县昌硕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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