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天津分公司津丽(挂)2019-09号宗地土方招标公告
二局三天津分公司津丽(挂)2019-09号宗地土方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我司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专业施工能力,由招标人现场考察后确定入围厂家、入围厂家需在津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单位,专业单位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管理团队,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在技术标评选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优化方案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方法附后。
1.2.3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津丽(挂)2019-09号宗地项目
2、工程地点:东至富安路,南至东丽区非机动车管理所,西至待建航双路,北至待建霞宏道,位于富安路丽泽小学对面。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津冀(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6、建筑面积:本工程占地面积7.658万平米,建筑面积:19.53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961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5.4424万平米。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 1 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四、招标要求
1、工期目标(以招标方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满足招标方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天数:
1.1土方开挖:2019.11.25-2020.09.30
1.2土方回填:
1.2.1肥槽回填:2020.05.01-2020.12.31
1.2.2顶板回填:2020.06.01-2021.02.30
1.2.3配合景观基层回填时间:2020.11.30-2021.12.31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
大开挖期间,每天出土量不得少于8000m3/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反光背心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中标单位需提供样品给招标单位安全部,样品经过招标方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6、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中标后需按合同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30万。此保证金在投标人中标后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7、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中建股份云筑网平台;
五、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 津丽(挂)2019-09号宗地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包括土方大开挖及回填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包括招标人要求的室外地坪标高(场平完成后标高)至基坑垫层底范围内土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含淤泥、稀泥,流砂、级配砂石、遗留指明或未指明基础、构筑物或其它障碍物;含冠梁、支撑、栈桥降方;包含桩间土、冻土、承台、塔吊基础、集水坑、电梯井坑土方、挖支护泥浆等)之挖、运(已综合考虑场外运距、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现场存土及场外渣土消纳,场地垃圾清运,包含存储土方场地内堆土、现场土方不能直接出土时场内倒运及次装车的费用及由其他施工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需的全部工作;
六、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七、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采取包工包料(除甲供材外)的承包方式,按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报价单附后)
2、 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全部实施于本招标分包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投标人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各种检验试验费、复试费、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分包人应充分结合施工部位综合考虑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由于施工部位不同的单价将不做任何调整。
3、务必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图纸等资料,并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详尽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及水文条件、施工场地条件、水电供应、交叉作业情况、周边环境、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所有措施项目、成本投入、利润及税金、风险因素等,以上等因素的费用均需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单位工程量计算:
按天津市 2016年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际施工部位。
5、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中标后未签订合同就更换合同名称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 25 日前办理月度结算,无月度结算不付款,A、B、E、F四个地块分别正负零完工后,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结算额的70%,回填土完成,招标人支付至结算额的85%。招标人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3个月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到结算总额的100%。
十、投标附件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土方报价清单》
第三方部分技术要求
1.土方开挖
①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符合规范、标准、我公司要求,涉及危大工程的,还应符合住建部下发的文件要求,编制的专项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并应盖有公司公章,方案应得到总包、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必要时,应通过专家论证)。
②机械进场时间、数量、类型应符合施工计划和现场施工的要求,并应考虑施工前的检修、保养、报验等。施工路径、速度及先后顺序、机械停放位置应符合总包工程部管理要求。车辆在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渣土车应符合天津市环保、运输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③施工前应对工人和专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并留有书面签字文件。书面签字文件应交总包项目部一份,并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
④现场专职施工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人员安全配制和作业工具应齐全有效。施工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管理人员或总包管理人员。
⑤不得破坏现场既有构筑物、管线、既有临建设施及总包和其他分包的物资等,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如损坏场内的基础设施或市政管线、非总包管理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等,应按照产权所有部门或政府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
⑥现场施工时,应有所需各专业管理人员指挥现场管理,管理人员应与总包管理人员保持沟通畅通,并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总包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对接,并接收和落实各管理部门下发的总包公司文件、建设单位文件和政府部门的文件等。
⑦所有人员进出现场时,着装应符合总包管理要求(佩戴安全帽,穿中建标志马甲等措施),并接受总包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内容,施工现场严谨喝酒、抽烟。
⑧车辆进出现场应符合天津市政府部门下发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外出时应冲洗车轮、不得影响市政道路的环境和卫生(总包仅提供洗车机及水源,冲洗人员贵司配备)。场地外出土运输通行区域的道路遗洒清理由贵司负责。
⑨施工间歇期间,应有专职人员对现场进行覆盖,覆盖材料及要求应符合天津市政府部位下发的“8个100%”的相关要求。
地下发现障碍物及不明管线及建筑物不得私自处理,立即通知总包,待确认可施工后方可继续作业。
2、回填
①回填范围
回填包括地下室四周、基础、承台四周以及地面、散水、踏步、设备基础之下的回填土。
②回填材料
所有土方的回填(包括基础肥槽),应按相关施工规范的要求控制回填土的施工质量。回填做法如下:
回填包括地下室四周、基础、承台四周以及地面、散水、踏步、设备基础之下的回填土采用素土回填。
素土回填要求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应大于300mm;回填土(灰土、素土)的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4;灰土应搅拌均匀,素土应过筛。
基坑回填前,应将杂物和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回填高度不应低于设计标高。
基坑回填时应两边同时进行,不得单面回填,以防引起基础变形。
人工夯实厚度<250mm,经过分层夯实和碾压。
③回填要求
(1)回填前,应清除基底垃圾、树根、模板、杂草等有机杂物,抽出坑穴积水、淤泥及验收基底标高,检查地下管道、通信器材、地下电缆等是否安装完毕、管道支承是否有无支墩、牢固可靠。
(2)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幷作好记录,在基础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进行,回填土应采取在构(建)物四周同时对称下料进行回填。
(3)回填土质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回填土由基坑边下土,分层回填,人工铺设,采用打夯机夯实,幷注意控制土壤含水率,虚铺厚度每层控制在300mm之内,每回填一层,打夯3~4遍,机械夯不到的位置采用人工夯实,厚度每层不应超过200mm,打夯3~4遍。夯实后应取样送检,取样方法和数量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标签: 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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