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的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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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1国内**************浪潮定制开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玖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3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合同条款2 合同标的”。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以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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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30%,
265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65%
35维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三年维保期满。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则每拖延一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延部分合同金额0.5%的罚金。 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并向乙方支付误工费,每月为拖延部分合同金额的0.5%。(因机房和办公用房的调整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在系统满足甲方需求并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提出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0.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所涉金额的百分之伍,违约金的支付是对迟延的补救。由此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的,双方应重新协商项目进度安排并予以书面确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所涉及的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同意按照该明细表所列明的应承担费用一次性转账至甲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户,由甲方统筹用于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包1)建设使用;14.2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包1)建设经费由甲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按照支付流程拨付至乙方。14.3分摊明细:1、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分摊*******元;2、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 186550元 ;3、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4、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5、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 186550元;6、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7、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8、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9、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10、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 186550元;11、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186550元;12、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摊 186550元;1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86550元 14、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186550元;15、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86550元;16、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186550元;17、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86550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乙方: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
单位负责人:黄银寿单位负责人:王柏华
委托代理人:陈丰裕委托代理人:林琼
联系方法:********555
联系方法:180*****48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市分行
账号:161*****010*******账号:****************1067


签订地点:漳州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项目审批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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