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1年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市2011年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2011年既有建筑管网平衡及热计量改造工程已由长政公联字[20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春市市政公用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2011年既有建筑管网平衡及热计量改造工程
2.2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
一标段:朝阳区,建筑面积:48.4万M2;
二标段:朝阳区,建筑面积:51.2万M2;
三标段:南关区,建筑面积:47.2万M2;
四标段:南关区,建筑面积:29.1万M2;
五标段:宽城区,建筑面积:30.1万M2;
六标段:二道区及双阳区,建筑面积:72.7万M2;
七标段:绿园区,建筑面积:41.3万M2;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2011 年7月11日至 2011 年10月30日;
2.5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 级监理资质。
3.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需持有省级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一标段市政相关专业7人;二标段市政相关专业7人;三标段市政相关专业7人;四标段市政相关专业4人;五标段市政相关专业4人;六标段市政相关专业11人;七标段市政相关专业6人),监理公司必须为本项目部准备专用交通工具(汽车)一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本项目7个标段,并且有可能同时中多个标段(但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春城大街诺亚商务酒店906室)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
联系人:孙新玉 陈洪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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