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塔修理招标公告

再生塔修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示 表
2011年6月30日石钢公司/企管原字003表
编号S110659标的名称再生塔修理采购量二台
物资(项目) 情况介绍 2台再生塔(DN2800 H=41500)更换φ3800以上部分。图号:1F1095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查看现场,未查看现场者不允许投标。
技术要求、技术协议⒈严格按图纸、国家及行业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⒉达到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
合同主要条款⒈工程价款:本工程包干中标价为人民币:元,包含乙供资材费、运输费、制造费、实验费、检测费、现场调试费、机具使用费、场地清理费、施工措施费、现场地下地上环境不利因素措施费、不可预见费,17%税费等具备交工条件的全部费用。⒉工程款拨付: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合同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开具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付款至80%,待甲方审核审计后付款至90%,余10%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主要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⒊材料供应:全部由乙方提供。所有由乙方供应的物资均要为合格产品并附有合格证及理化性能检测证明(对于特殊或专用材料要有使用说明书),并须经甲方的验收和确认。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从合同款中扣除2000元;甲方原因除外。⒌乙方必须严格按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如乙方未按规范和要求施工,产生的后果和甲方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⒍工程质保期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要及时免费修理,并承担相应处罚,对进行过修理或更换过的设备及部件,从修理或更换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否则甲方可自行安排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加倍扣除,如维修费用超过质保金时其超出部分也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30日内退还扣除维修费后的质保金(不计息)。⒎工期:暂定,60天。
标段及分标段中标模式一个标段,一家中标。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人在确认技术条款、技术协议及合同主要条款无误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未中标则招标活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投标人放弃投标、哄抬标价、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报名条件要求要求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焦化再生塔设备制造、修理业绩的单位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咨询电话传真报名网址
"****-********杜国军 ****-********王秋改
"****-********http://www.csggs.com/招标信息/招标内容/我要报名 
监督及投诉 电话:****-********(审计部)、****-********(纪委) 电子邮箱:sggssjb@163.comsggsjw@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11日
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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