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立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1.3

项目编号:dllt-2019-42

1.4

采购预算:30.00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30.0000000.00000030.000000
1.5

该项目无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

采购内容:蓝光存储设备采购

1.7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2

截至2019年11月2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立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采购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41号西岗电子商务创业园A区509室;

售价:每套1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采购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蓝光存储设备采购项目5000.002019年11月21日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1日9:00至2019年11月21日9:3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九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1日09:30:00

(4)谈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二十六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立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大众街11号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41号西岗电子商务创业园A区509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

董瑾

联系人:

金莎莎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标签: 存储设备 检察院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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