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修复及生态治理工程(中干渠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次招标 所属行业 水利水电工程
所属地区 拉萨 工程类别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招标类别 施工 下载时间 2019/11/13 0:00:00到2019/11/19 23:59:59
开标时间 2019/12/4 10: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KJW-LSSG-1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修复及生态治理工程(中干渠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拉发改投资【2019】128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
*******。招标人为拉萨市政投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改造中干渠14.39公里,其中:改造中干渠东段(藏热路-鲁定路北)7.29公里,改造中干渠-流沙河(鲁定北路-金珠西路)段7.1公里:对明渠进行渠体生态化改造,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拉萨市城关区;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24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区外施工企业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的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备案(企业信息完整度需达到80%)企业,并且按藏建市管【2011】85号文的要求进企业行项目备案, 并提供相关资料。
3.5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不允许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 19日,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执行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在拉萨市招投标系统平台中规范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标的通知》,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4投标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未到场者,按否决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政投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
178*****811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