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托育机构网上巡查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托育机构网上巡查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009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浦东新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及20个托育机构的网上巡查系统建立,包括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大屏展示系统、网上巡查系统和网络系统三部分组成。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及各托育机构。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元(国库资金:7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3 17:00:00至2019-11-2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6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11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