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人民武装部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淳安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家具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人民武装部委托,就办公家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FCG[2011]108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③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供应商第二次参加淳安政府采购活动时仍未完成注册的,则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④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原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必须在150万(含)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①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1年7 月 27日14: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 7月27 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7日 14:30整。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时间: 2011年 7月 27日 14:3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1年7 月 27日11:00时前将标一柒仟圆(¥7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联系人:余旭华。
十、其他事项:
1、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当年第一次参加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预中标成交后单独提供原件备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已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徐厚权 王素婷
淳安县人武部联系人:余诗琐 联系电话:****-********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7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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