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2020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并经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的委托,就2020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 采购编号:浙天平咨招*******号
二. 项目名称:2020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
三.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 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2020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 | 1 | 批 | 处州公园,中山街(丽阳街—解放街)、大猷街(花园路—紫金路)、紫金大桥、水东大桥、小水门大桥、火车站广场等路段及节点进行春节市里景观亮化工程 | 199 |
六. 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1、具有为本项目所采购内容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年 11 月13日—2019年11 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地址:丽水市人民路888号
3.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售价(元):0元(售后不退)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 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 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十. 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一.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单一来源谈判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唐敏、陈鑫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
2.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晓晓 联系电话:0578- ******* 传真:0578-*******
地 址:丽水市处州公园地下管理办公用房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采购人: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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