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金华市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金华市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现就金华市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TY2019-CG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1 | 金华市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 | 项 | 27 | 27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且须有在保监会备案且审核通过的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或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条款,承诺用其他条款替代的无效;
3.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参加金华市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属于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得超过一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过后至2019年12月2日前仍可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金华市董宅路董和巷48号1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3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董宅路董和巷48号1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3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董宅路董和巷48号1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0579-********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敏
联系电话:139*****599传真:0579-********
地址:金华市董宅路董和巷48号
十二、监督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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