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项目编号:16506100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项目编号:16506100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 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内容为高新区房产评估初审,本标段预算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2)2020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内容为高新区房产评估复审,本标段预算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5050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5050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1-14到 2019-11-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2)投标人须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打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3)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6 13:30
2.开标时间: 2019-12-06 13: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森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杜菲:***-********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标签: 房产评估 机关 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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