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电信2019年临时数据中心电磁屏蔽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雄安电信2019年临时数据中心电磁屏蔽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雄安电信2019年临时数据中心电磁屏蔽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11-13 18:31:0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11-14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11-18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电信2019年临时数据中心电磁屏蔽机房改造项目,(招标编号:LCHBXA-2019N036),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电信2019年临时数据中心电磁屏蔽机房改造项目,招标金额约人民币314万元(不含税)。建设地点:雄安电信临时数据中心。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工。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雄安电信2019年临时数据中心电磁屏蔽机房改造项目所需的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标人1名********5">。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1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6">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同类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同类业绩指包含屏蔽室建设内容。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合格的证明文件为: (1)签订框架协议的:必须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及结算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大签页)及结算发票复印件,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3投标人应当承诺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公示信息不真实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2.1.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业务种类为屏蔽室建设)。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三年内出现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上的; (8)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9投标人需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本企业参与经营情况说明”;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凯盛嘉苑6号楼1单元15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可编辑电子版。 (5)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或现场缴费(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注明:雄安19年电磁机房); 4.3.2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5)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须注明:雄安19年电磁机房);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招标文件发放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hblcxa@sina.com,邮件发送后告知项目联系人。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需要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9时0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凯盛嘉苑6号楼1单元1501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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