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项目概况:市水投集团于2013年应用致远协同办公管理系统实现OA办公管理。初步实现事项审批、公文收发等协同办公功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果。在新的技术环境下,集团对协同办公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现用的 OA系统由于平台采用的技术相对落后,已难以适应新信息平台建设需求和难以适应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要求。因此拟对改造协同办公管理软件平台并针对性的解决一些日常协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程地点:广州市。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水投集团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本系统升级改造所需的硬件采购、软件采购、办公系统集成、运维服务、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招标控制价:780900元。

4、服务周期:建设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次日起3个月内完成。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15年至投标登记时间内须承担过同类项目,并已提供该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价格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同类项目是指国内承接的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OA办公系统改造或建设项目。

注:OA办公系统改造或建设的业绩时间的界定:

A.2015年1月1日以后(含2015年1月1日)签定的改造或建设合同;

B. 2015年1月1日以前签定的改造或建设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15年1月1日。

4、投标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投标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九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申请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的投标,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510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开标时间:201912511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公告第九条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000元人民币。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岑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十三、投诉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理。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理。

十四、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对投标人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将按照本公告附件二《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watersuppl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期限

1

广州市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

2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3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4

江花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

5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二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

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序号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处理期限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备注

1

安全不诚信行为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2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3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4

质量不诚信行为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暂停投标1年。

5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6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7

其他不诚信

行为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1年

1年

8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1年

1年

9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年

1年

10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1年

1年

11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1年

1年

12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6个月

1年

13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4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6个月

1年

15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6个月

1年

16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6个月

1年

17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8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9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0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1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2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同办公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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