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BLCG(TP)2011-35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博乐市国土局的委托,对其土地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在博州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公司参加谈判。
第一条、 项目名称:博乐市土地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第二条、 采购编号:BLCG(TP)2011-35
第三条、 项目内容:博乐市南城区建设用地177318.77平方米;博乐市南城区80469.19平方米;博乐市友谊路96849.58平方米;
第四条、 竞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3.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中国土地估价协会颁布的在全国或全疆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的评估公司;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 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上述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每包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等形式缴纳到指定账户
户 名: 博乐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博州工商银行营业部
第五条、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10日,每日上午10:30至2 :00 ,下午16:00至18:30(节假日休息)。
第六条、领取谈判文件地址: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七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7月11日上午10:30
第八条、联系 人:藏春勇 巴图其仁
第九条、联系电话:****-*******
第十条、谈判会议时间:2010年7月11日上午10:30
第十一条、谈判地点:博乐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大厅
附加说明:
1、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委托书;
2、领取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如该项目因竞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竞标的资格。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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