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园林处花种、种苗、宿根花卉、育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澄清公告

裕民县园林处花种、种苗、宿根花卉、育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澄清公告


一、 答疑澄清人名称:裕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裕民县园林处花种、种苗、宿根花卉、育苗设施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YMZFCG(JZ)2019-003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1-13

五、 答疑澄清内容:

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若提供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通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提供种子为国产品种,必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同批次检测报告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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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裕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丽珍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裕民县财政局

2、采购人名称:裕民县园林处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189*****443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裕民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罗小琴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标签: 育苗设施 宿根花卉 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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