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招标公告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招标公告


临高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公告

临高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高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高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委退役军人组〔2019〕3号),妥善做好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未参保和断缴问题(备注:《意见》实施前办理退休的不在这次补缴范围内),安置地在临高县,并由县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1.1978年至2011年退役的城镇义务兵;2.1978年至1999年退役的志愿兵;3.1999年至2011年退役的转业士官;4.1999年至2011年退役的城镇初级士官(一期、二期士官);5.2011年以后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6.其他

二、社会保险申报地址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地址:

1.临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9号)

2.原安置单位(县政府首次安置的工作单位)

(二)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三、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档案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临高县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5.养老、医疗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相关问题咨询

电话:****-********

工作人员:钟徽山139*****607

符华进139*****888

中共临高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标签: 接续 社会保险 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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