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答疑(一)

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答疑(一)


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答疑(一)

(招标编号:FJMSZB 2019-077)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提问,现对“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答疑如下:

问题(1):该项目业绩要求竣工验收的日供水5万吨的门槛要求太高,全省能满足的监理单位很少,同时目前水利工程一般为完工验收,本工程业绩要求明显存在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业绩要求为投资5000-10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请给其他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机会。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其中一方)须具备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日供水量不低于5.0万m3的新建或扩建水厂工程监理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依据本招标项目规模设置,业绩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标签: 管网 水厂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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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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