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补遗公告

新增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补遗公告

新增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补遗公告

壹)、A.空气自动监测站配置清单,增加两项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台)

备注

22

能见度仪

1

23

运维服务

1年

参数如下:

22.能见度仪

  1. 硬件参数:设备用途:用于空气能见度的监测;

  2. 配置要求:能见度仪主机、立杆、校准附件;

  3. 技术参数:

原理方法:光学方法;

测量范围: 10m~50km;

测量精度:±15%;

输出间隔: 60秒;接口 RS232长线驱动器(或按用户需求);

电 源:电压 AC 220 V(±10%) 频率 50±2Hz;

温 度:工作温度 -45.0~+50.0℃;

相对湿度: 5%~95% RH;

校准附件一套;

产品需具有国家气象局装备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23.运维服务

一、运维服务项目内容

1)主要监测指标

自动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六项指标。

2)运维服务范围

负责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新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数据传输等工作,并接受委托方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泰和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部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

3)服务年限:1年。

二、 运维服务具体技术要求

运维服务包含空气站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量值溯源等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

(一) 机构、人员、设备配备

1、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运维工作正常开展。

2、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运维人员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3、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标准气体等。

4、配备必要的耗材,满足使用要求。

5、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二)运维工作内容

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空气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空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空气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

5.空气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空气站监测仪器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站与省、市环保局的通讯正常。

8.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9.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由所在环保部门按照点位管理程序向市环保局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由运维公司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具体工作;

10. 站点交接后,当地环保部门需共同配合,负责站房用地、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

(三)运维工作目标

具有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运行质量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四)运维工作具体内容

1、运维工作的一般工作: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内容:

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市控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3)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立即通知相关环保部门,在每日6时~20时出现的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会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4)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5)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6)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市控站并正常发布,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

3、每周工作内容:

每周至少巡视站点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查看站点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3)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4)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5)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6)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7)检查站点的通讯系统,保证站点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8)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如污染应更换滤膜;

(9)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每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11)每周对站房室内安防设备进行清洁,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12)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更换;

(13)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4、每月工作内容:

(1)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5、每季度工作内容:

(1)更换PM10、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进行系统自检;

(2)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3)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仪器。

(4)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5)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校准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

6、每半年工作内容:

(1)检查PM2.5、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检查,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

(3)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多点检查,必要时校准;

(4)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5)对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7、每年工作内容:

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相关备件和泵组件。

8、运维单位应建立站点维护档案

将站点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的相关记录表格,应当使用统一样式表格。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

(2)颗粒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3)气态污染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4)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6)市控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

(7)多点线性校准表格;

(8)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9)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资料保管清单。

9、日常运维其他相关要求:

(1)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膜,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

(2)每月定期将上月各类记录表格交给市环境监测站,用于数据复核。

(3)保证满足空气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空气站每日6时~20时出现故障,在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会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在48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

(4)对于使用超过8年的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导致报废,以及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导致的仪器报废,先行提供备机开展监测,并及时报告市环保局,视情况决定重新购置监测仪器。

(5)严禁运维人员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

10、质量控制要求

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

(1)量值溯源

在每个站点需配备标准气体,当钢瓶压力低于150PSIG(1.0MPa)时停止使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每年将空气站所用的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等设备溯源到经计量部门检定的标准设备,每半年将各站点所用的臭氧校准仪向环保部门认可的标准设备进行溯源,每半年对市控站所用的零气发生器进行核查,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

(2)日常质量控制

分析仪在以下情况下需进行校准和再校准:

安装时;

移动位置时;

进行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维修或维护后;

分析仪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后;

有迹象表明分析仪工作不正常或校准结果出现变化;

(3)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

对监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在24小时内处理并上报市站。

(4)质量控制资料整理

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进行整理归档。

贰)、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40分,商务20分,技术50分。

更正为: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40分,商务17分,技术43分。

评分细则不变!

采购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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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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