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日期:2019年11月14日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文件编号:LGH*******
委 托 方: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1、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委托,就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财产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特向贵单位发出邀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财产保险服务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19年11月14日开始发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付邮费50元。
4、采购内容:
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玻璃破碎险”及“水滞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标的为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投标供应商对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家数为1家。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本项目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都应附有人民币为3,000.00元的保证金。
8、接收保证金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2日下午15:00时前递交至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9、接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09:00时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09:00时整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国家开发银行会议室。
与本次竞争性磋商会议有关的联络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3320室
联系人:赵旭
(保证金、标书款)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 101 548 000 034 06
(代理费)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电话:***-********(项目负责人)***-********(保证金负责人)
传真:***-********
电子信箱:ZX@LNGHZB.CN
邮编:110004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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