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电瓶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电瓶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对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电瓶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清洁设备电瓶组 | 坦能牌洗地车(型号T12),5组电瓶(总计30块);坦能牌扫地车(型号6100),4组电瓶(总计24块) |
02 | 电叉车电瓶组 | 现代牌电叉车(型号HD30E),电瓶组3组 |
本项目共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1,66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01包人民币150,660.00元;02包人民币141,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为保证准确的兼容性,供应商或其代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现代/坦能公司的认证权.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 年11月14日 8:00时起至2019 年11月18日 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 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8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大转湾社区
项目联系人:洪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项目联系人:张越、李姗姗 联系电话:***-********-***
传 真: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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