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龙山路等十二条道路交通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龙山路等十二条道路交通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龙山路等十二条道路交通照明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龙山路等十二条道路交通照明工程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管发展统计【2017】162号、管发展统计【2017】104号、管发展统计【2017】140号、管发展统计【2017】159号、管发展统计【2017】161号、管发展统计【2017】141号、管发展统计【2017】137号、管发展统计【2017】138号、管发展统计【2017】184号、管发展统计【2017】136号、管发展统计【2017】157号、管发展统计【2018】1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代理机构为中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龙山路等十二条道路交通照明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 ZRGL-2019-101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规模及范围:龙山路道路(站马屯路至南四环,全长1017.093米,红线宽30米)、河西路(鼎瑞街至豫兴路,全长727.987米,红线宽30米)、祥瑞路道路工程(小李庄路至紫辰路,全长1459米,红线宽40米)、梦想路(全长1904米,红线宽30米)、十八里河路(河西路至豫兴路,全长1296.717米,红线宽35米)、河东路道路工程(豫兴路至郑新大道,全长1692米,红线宽30米)、明月路道路工程(宇通路至南四环,全长882.945米,红线宽50米)、明珠路(豫兴路至南四环,全长1279米,红线宽40米)、振兴东路道路工程(渠南路至九冶路,全长2304.157米,红线宽50米)、豫一路(京广南路至渠南路,全长2854.048米,红线宽50米)、潮河东路道路工程(紫辰路至金岱路,全长2291.812米,道路红线宽30米)、乐山路道路工程(绕城高速辅道至金岱路,全长1784.186米,红线宽35米)等道路交通照明工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2.7监理范围:拟对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9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伤及死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投标企业近一年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 2018 年11月 1 日以来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2016 年 1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个施工造价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指城市道路新建工程、大修工程、道路交通照明工程、改扩建工程或道路路面中小修工程及沥青路面工程等)。【投标时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原件、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含发包人和承包人骑缝章的合同(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显示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期、双方盖章关键页即可);竣工验收单原件(包含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的税务发票记账联(不得低于合同额的50%)】(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者一律无效);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6 年 1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个施工造价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指城市道路新建工程、大修工程、道路交通照明工程、改扩建工程或道路路面中小修工程及沥青路面工程等)。【投标时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原件、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含发包人和承包人骑缝章的合同(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显示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期、双方盖章关键页即可);竣工验收单原件(包含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的税务发票记账联(不得低于合同额的50%)】(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者一律无效);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取。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如是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承诺函);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1月 18 日至 2019年11月22 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C区6015)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 18 日至2019年11月 22 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10 日上午10: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六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一份(U 盘介质)及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密封,一并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发大厦六楼 A 区第六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开标时,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工作。(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其他事项



6.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6.2投标时所有拟派人员须与后期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址:郑州市城东南路117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 ********



招标代理机构:中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C座807



联系人:张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 178*****909



邮箱:zrjsgl@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



电话:****-********传真:无 电子邮箱:无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管城街4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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