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招标公告
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招标公告
翡翠苑项目5号楼、6号楼、7、10号楼全体业主: 昌乐县辖区内的位于昌乐县利民街323号,翡翠苑项目5号楼、6号楼、7、10号楼。所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从缴存之日起已满5年,依据《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叁栋楼到2018年5月24日全部到期。如未出现建筑质量问题,我办将办理该楼所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退款手续。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向我办反映,联系电话:*******。 (公章) 昌乐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9 年 11月 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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