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答疑纪要
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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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Reporttttttttt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 已由 寿宁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寿宁县东区至南阳高速收费站公路之间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起点沿寿宁县福利院附近,距城关约1.5公里处(与现状中华灯衔接),建设终点为南阳高速收费站处,约10.5km长道路新建路灯及供配电系统,本次项目路灯规模按两侧路边线对称布置,路灯距为35米,双侧总计需607套灯具设置,灯杆高度为10.5、12.0米两种。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586.1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配套。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所需的路灯及供配电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上述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具体范围详见清单编制说明)、质检、验收、技术培训、产品保修、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伍配合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采购部分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1 路灯及供配电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 1批 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个月内货物到现场并完成全部安装并调试,安装进度应配合现场施工进度。 交货地点:寿宁县东区至南阳高速收费站公路之间。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至 2019年11月09日 08时00分00秒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bszn_20237/)。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联系电话: ********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 | ttt
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001)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4.1具体是指投标人需满足哪些资质或经营范围要求还是投标人只需满足4.2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即可请代理详细明确回答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备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投标函格式修改详见附件1。
2、我公司有意向参与贵司组织的编号为E****************001《寿宁县城南线路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活动,对招标文件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为: 岗 位 人数 要 求 土建施工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水电施工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质量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安全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机械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试验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材料员 1 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有以下建议本项目为路灯施工项目,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基本是按照房建专业特点设置的,而本工程属于市政专业,因此,此设置欠确当。 建议: 方案一 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分别改为市政施工员、机电(安装)施工员。 方案二 改为土建或市政施工员、水电或机电施工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技术部分评标因素“投标灯具检测情况”中第5条和第6条重复,均为“投标人提供的所投标90W、120W投光灯整灯在85°环境温度老化实验实验时间≥100小时的得0.5分,≥500小时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条款重复加分,应删除其中一条。
答: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的“投标灯具检测情况”中,第5点“5、投标人提供的所投标90W、120W投光灯整灯在85°环境温度老化实验实验时间≥100小时的得0.5分,≥500小时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修改如下:
“5、投标人提供的所投标90W、120W投光灯整灯在温度85℃,老化实验实验时间≥100小时的得0.5分,≥500小时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的“投标灯具检测情况”中,第6点“6、投标人提供的所投标90W、120W投光灯整灯在85°环境湿度老化实验实验时间≥100小时的得0.5分,≥500小时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修改如下:
“6、投标人提供的所投标90W、120W投光灯整灯在相对湿度85%RH,老化实验实验时间≥100小时的得0.5分,≥500小时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12月2日09时30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招 标 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致: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贵方为___ __项目招标的招标公告_ 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第一册 商务和资格文件。
(2)第二册 技术文件。
(3)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以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本投标人所投标合同包愿以其投标总价格(具体见开标一览表),完全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投标人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阶段时间开始实施合同并完工。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5. 如果在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8.我方承诺,我方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形。
我方承诺,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9.我方承诺,我方具备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签: 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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