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由器、交换机等采购与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路由器、交换机等采购与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的委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计算机网络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0714-EMTC-2370。
2.项目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计算机网络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
3.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A包投标人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B包投标人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2A包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B包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4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对于网络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及网管软件)和安全设备(含防火墙、入侵监测、过滤网关等)必须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需附原厂商授权证书);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过国家政府部门机关网络或大型园区网络系统工程的系统集成和实施的成功业绩,需提供用户证明(以2003年以来业绩为主);
3.8 投标人还须提供:
⑴ 税务登记证书及2005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 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⑷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⑸ 招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
⑹ 投标人近年无诉讼事件声明。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0元/套;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6年4月20日起至2006年5月10日,每天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后电子大楼1217)。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6年5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投标、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9.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编:1000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094001
联系人:戴旭华 饶建巍张昕昕
电话:****************136*****511
传真:****************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0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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