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岐中心小学音响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竹岐中心小学音响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竹岐小学学区

乙方:福建巴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FJBWZB[GK]*******的竹岐中心小学音响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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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3503舞台设备详见投标文件1国内746000746000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746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陆仟元整(¥74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竹岐街141号;

4.3交付条件:现场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针对此项目我公司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免费保修叁年。(并保证所有产品提供原厂正品,可在当地售后维修站保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次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公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我公司在接到通知的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并解决问题。在项目实施期及质量保证期内软件免费升级和系统维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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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95%。
25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后无问题支付剩余5%金额。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同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 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闽侯县竹岐小学学区乙方:福建巴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竹岐乡竹岐街141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号楼3层01办公A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文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文光
联系方法:134*****411
联系方法:130*****70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账号: ****************07823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音响系统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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