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招标公告
钢筋加工招标公告
****天府汇中心项目
钢筋集中加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TFH-ZB- 024)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汇中心项目 工程
1.2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3号
1.3项目规模:约52.78万m2
1.4业主:成都汇日星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本次招标内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汇中心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工程施工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涉及的关于主体结构钢筋集中加工所有工作内容(主体结构包括各类基础、抗水筏板、墙柱梁板、设备基础、混凝土女儿墙、车道及栏板等主体构件的钢筋除锈、调直;按下料单进行钢筋切割及弯曲,安装钢筋保护帽;提供小型机械器具并使用;加工场内的装卸车及加工场内多次转运。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等因素,在任意时刻决定和改变发包数量和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年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年月日领取招标图纸(电子CAD)及招标文件。
4.2.2 20年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年月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年月日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质量为优良,必须达到“”标准。钢筋加工合格率不低于99 %。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1.1附表1:投标报价表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须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明);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2.6其他技术资料。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3.4投标保证金证明。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8截标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其它:
12.1投标保证金:
12.1.1投标人在20年月日前,须向招标人交纳现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2.1.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承包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缴纳方式及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2.1.3若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
2)投标人不参与议标或在议标会中途离场;
3)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4)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从招标人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垂直运输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布置以招标人的总平面布置为准。
1.3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3.1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第8条。
2 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
1)具体详见《投标报价表》中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合同全部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3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编制说明及标志依据: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说明
3.1.3本次投标的工程施工目标及施工范围
3.2工程概况及特点:
3.2.1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3.3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机构说明:
3.3.1项目经理简介及项目经理的工程经历
3.3.2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3.3.3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3.3.4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3.3.5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劳动力的来源
3.4施工组织总体布置:
3.4.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说明,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3.4.2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3.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
3.5.1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3.5.2根据招标要求,能达到的理由及采取措施
3.5.3分包计划安排
3.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3.6.1主体阶段机械设备的配置
3.6.2装修及安装阶段的配置
3.6.3设备操作、保养及维修一览表
3.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3.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8.1对建筑防渗漏及防水配合专述
3.8.2对防止质量通病(如墙身及地面开裂、室内抹灰不平……)的措施专述
3.9施工措施:
3.9.1各专业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措施
3.9.2雨季、冬季、炎热气候施工措施
3.10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3.11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所有。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成都天府汇中心项目钢筋制作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基础 | 主要工作内容 | 甲乙双方责任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1 | 钢筋制作 | 根据设计蓝图,按核定的钢筋配料表,以实际钢筋制作工程量以吨为单位进行计算。 | 1.土建施工图(含图纸会审)范围内所有钢筋(包含不限于一二次结构钢筋)、预留预埋铁件制作等,包括构造柱插筋、水电洞口加强筋、后浇带加强筋的制作,包括钢筋切头、打磨等; | 招标人只提供钢材、套筒,其它人工、材料、机具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t | 14400 |
以上钢筋集中加工的不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原材到场卸车费、钢筋调直除锈费、机械连接头加工费、按规范及图纸加工费、其他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及场内多次转运费、材料费(乙方提供的辅材及耗材,包括且不限于钢丝绳、电线电缆、二级配电箱下端后的电箱等)、钢筋加工完成后上车费、半成品保护费、钢筋下料送检配合费、保护帽安装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管理费、利润、保险、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为完成钢筋加工明示或暗示费用。
2、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材料、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预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总部 2、项目主管 3、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
4、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表格根据公司最新要求调整)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至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5、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经济标格式文件4:
投标保证金说明
致::
我单位参加工程施工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元(大写: )。
收据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天府汇中心工程
钢筋集中加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TFH-LW-00*)
甲 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
钢筋集中加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TFH-LW-00*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钢筋集中加工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汇中心项目
2、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3号
3、工作内容:钢筋集中加工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工程施工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涉及的关于主体结构钢筋集中加工所有工作内容(主体结构包括各类基础、抗水筏板、墙柱梁板、设备基础、混凝土女儿墙、车道及栏板等主体构件的钢筋除锈、调直;按下料单进行钢筋切割及弯曲,安装钢筋保护帽;提供小型机械器具并使用;加工场内的装卸车及加工场内多次转运。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等因素,在任意时刻决定和改变发包数量和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二、工期
根据甲方工程需要,以甲方实际工程为准,加工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求,若钢筋加工不能及时供应现场满足钢筋安装的需求,则乙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给甲方。
三、合同内容及单价
1、本合同暂定含税合同额元(大写:),其中不含税合同额元(大写:),税金元(大写:)。
2、单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基础 | 主要工作内容 | 甲乙双方责任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1 | 钢筋制作 | 根据设计蓝图,按核定的钢筋配料表,以实际钢筋制作工程量以吨为单位进行计算。 | 1.土建施工图(含图纸会审)范围内所有钢筋(包含不限于一二次结构钢筋)、预留预埋铁件制作等,包括构造柱插筋、水电洞口加强筋、后浇带加强筋的制作,包括钢筋切头、打磨等; | 招标人只提供钢材、套筒,其它人工、材料、机具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t | 14400 |
以上钢筋集中加工的不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原材到场卸车费、钢筋调直除锈费、机械连接头加工费、按规范及图纸加工费、其他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及场内多次转运费、材料费(乙方提供的辅材及耗材,包括且不限于钢丝绳、电线电缆、二级配电箱下端后的电箱等)、钢筋加工完成后上车费、半成品保护费、钢筋下料送检配合费、保护帽安装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管理费、利润、保险、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为完成钢筋加工明示或暗示费用。
2、乙方钢筋加工出材率(出材重量/钢筋下料重量)需达到99 %以上(含99 %),未达到部分,甲方在双方结算金额中扣除。甲方送货至加工场地,乙方必须负责下车并保管钢筋原材,货到现场移交给乙方后发生的钢筋被盗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3、本工程乙方工作内容完工后,甲方多供的原材料,乙方应按以下规定退回:“甲供材料-钢筋出材量”。如乙方无法退回多供原材料,按以下方式赔偿甲方,“【甲供材料-钢筋出材量*(1-1%)】*甲方购买价格*(1+2%采保费)”。
4、因解除合同或施工完成需要乙方退场的,乙方无权因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退场及移交场地设施、工程资料,否则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于每月20日办理月度结算。
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2.1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在使用票据(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时,产生的贴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具体使用何种支付方式及票据由甲方确定,乙方无异议。
2.2、进度款支付有以下两种付款方式,经双方商定选用种付款方式。
(1)按节点支付:
a、从基础垫层起至** 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甲方在下月25日之前支付给乙方已结算金额的70 %工程款。
b、地上工程主体结构每完成层,甲方在下月25日之前支付给乙方已结算金额的70 %工程款。
c、二次结构工程付款节点与上述一次结构付款保持一致。
d、遇春节及开学节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
(2)按月进度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已结算金额的70 %,遇春节及开学节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
2.3本工程完工,双方办理总结算,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2% 。工程经验收合格,达到甲方创优的条件,并通过市质检站、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联合验收,获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后,下月25日前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8%,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下月25日前支付至甲乙双方总结算金额的95%,甲方保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
2.4、本工程质保金的具体退还方式如下:
2.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退还%的质保金;
2.4.2、本工程质保期满两年后,剩余%保修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3、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5、(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〇简易计税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9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成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普通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川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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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具增值税发票要求如下:
六、甲方责任
1、钢筋、套筒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若材料超用遗失被盗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以上因乙方导致的损失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无论乙方是否签字均有效。
2、甲方保证交付乙方使用的钢筋加工场地,达到钢筋加工使用条件,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接线由乙方完成。
3、甲方应在合同范围内,按照合同要求,准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4、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施工进度,并提前提交钢筋下料单给乙方,乙方负责审核及优化。
5、乙方所需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并提供吊车卸车,乙方安排人工卸车。
6、除以上1-5条涉及到的材料和机械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全部由乙方提供。
七、乙方责任
1、甲方供应的钢筋由乙方验证计量后,办理签收手续。甲方负责把所需加工钢筋运至加工场地,乙方负责卸车。甲方会同监理、业主一起对钢筋进行取样,待检测合格,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进行加工。甲方、监理、业主可随时到乙方加工车间检查,以确保钢筋的材质的可靠,甲方保留在成品钢筋运到现场后随机取样送检的权利。
2、甲方提前5天把下料单交给乙方(专职负责人),乙方有责任提出料表优化方案,并不得以料表为借口提高钢筋损耗率,乙方收到材料下料单后按下料单加工钢筋,甲方质量部按下料单进行半成品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发现乙方所加工的钢筋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3、对于因变更造成的钢筋半成品返工,乙方有责任提出最优方案对半成品钢筋进行再利用。
4、对于需调直的一级、二级钢筋,由乙方负责调直,我部不保证所提供钢筋全部为直条。
5、乙方需做好钢筋加工场内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钢筋加工棚的搭设,标示标语规范挂设等,现场钢筋(含原材和成品、半成品)及加工设备的覆盖由乙方负责,且做到每日工完场清
6、乙方在加工车间,对已经加工成型的钢筋成品或半成品料,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轻抬,以避免摔地产生变形,合格的成品应按编号拴上料牌,料牌上必须标明钢筋规格、形状、尺寸、使用部位、数量,料牌书写字迹清晰,防淋防磨。清点检查每一编号钢筋准确无误后,应将其整齐的码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垫好垫木,防止污染、生锈,一经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除污、除锈处理,直至监理、业主认可为止,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准备加工好的钢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派专人和运输车辆到钢筋加工厂场地进行货物装运,乙方负责货物的上车,且派专职人员对加工好的钢筋进行押送,防止钢筋因运输或吊装过程中发生型号、批次混淆。
8、钢筋加工所产生废旧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并应将废旧料堆放整齐,等待甲方择期处理,处理期间乙方人员应参与甲方进行钢筋废旧料的处理。
9、双方指定收发货人:甲方收发货人:徐林 乙方收发货人:王小平
10、乙方钢筋加工人员,食宿由乙方自理。
11、(成都地区)
乙方必须到甲方开户农民工工资账户的指定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工资发放通过乙方账户直接转账支付。乙方每月按支付比例制作工资发放表,并及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到甲方备案,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二十万元作为罚款,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其他地区)
乙方对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必须通过乙方账户直接转账支付。乙方每月按支付比例制作工资发放表,并及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到甲方备案,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二十万元作为罚款,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八、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钢筋下料单制作加工,并保证成品钢筋和原材料的品牌一致,制作尺寸、大小、弯钩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按照双方约定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甲方在进场验收时,也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尺寸的要求进行验收,且满足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钢筋切断配料时,应以钢筋配料单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确保下料长度的准确;
2)钢筋的加工,Ⅰ级钢筋末端作180°弯钩的,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Ⅱ级Ⅲ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3)钢筋加工端头应弯成135°弯钩,弯钩平整不扭挠,其平直段相互平行长短一致,平直段长度不少于10d且不小于75mm。圆箍筋构造弯钩长10d角度135°。箍筋加工完毕按部位、规格分类码放,并挂号标识;
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箍筋内净尺寸3mm,箍筋弯钩平直及长度误差3mm。钢筋弯钩角度偏差10mm;弯钩尺寸偏差3mm;直径尺寸偏差0.3mm。
5)对于乙方加工钢筋造成浪费的行为,甲方有权就浪费的钢筋材料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应使用专业的技术工人,使用专业的机械设备进行本项工作。乙方应该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特别是钢筋直径的检查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进行且签字认可。
4、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来配合现场不同施工区域不同施工队的钢筋清料,乙方须采取合理的加工顺序和清晰牢固的标识方法来保证不因钢筋加工顺序、清料、二次搬运使现场钢筋安装降效。
5、现场钢筋原材料进场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取样验收,对不不合格钢筋批次在甲方旁站下退场,如因乙方加工工艺造成甲供材料及半成品钢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不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现场停工待料,且乙方需全面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施工需要及进度安排,乙方一旦出现上述违约情形,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金10000元/次,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
1、乙方接收甲方发文的指定邮箱: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法律效力。
4、此合同壹式伍 份,甲方叁 份,乙方贰 份,肆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双方各自的职责、义务和经济往来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R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鲁班奖,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无因工程质量受到政府通报、业主重大投诉和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名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名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甲方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甲方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1)乙方进场前,需向项目质量部上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文件,详细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小组及成员质量责任。将质检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质量部。
(2)乙方需按照详建二通[2014]446号文件要求配备:2万m2 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2名专职质量检查员;2万m2~5万m2 的项目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3人;5万m2~10万m2的项目应设置4人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10万m2 以上的项目,每增加5万m2,增加1名质量检查员。
(3)机电、幕墙、消防等乙方专职质检员人数配备要求,按照每40个操作人员配备1名专职质检员,不足40个操作人员的按1名配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元/天并累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加倍)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公司检查)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奖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乙方进场后,未按照约定时间上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文件,对分包收取2000元/次违约金。
11、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按时、按批次报验,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次(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加倍)违约金。
12、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验收发现不合格,责令限期退场,如乙方把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中,返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当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价款的10%,且不少于5000元违约金。
13、乙方按照样板引路的要求开展项目质量创优工作。入场之后,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建立样板间。乙方不按期完成样板间,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违约金。
14、经总包、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或隐蔽处理的,乙方须承担返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违约金。
15、乙方工序未经自检,直接上报总包、监理验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16、乙方拒绝签署、执行总包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
17、乙方不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包局总部、公司总部等重要检查活动,或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1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现场的材料、设备、设施、半成品,成品造成损失或破坏,除照实物价格赔偿外,按照双倍价格赔偿受损,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违约金。
19、分部、分项工程第一次验收不通过,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不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违约金。
20、满足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同时遵守中建二局质量体系文件的其他规定,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无因工程质量受到政府通报、业主重大投诉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未完成目标按照《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奖励(处罚)标准执行。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所有赔偿责任及整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收到业主或监理的一次书面投诉,或者过程考核中发现一次质量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低于10000元违约金。
22、因乙方原因,工程竣工验收未能一次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低于10000元违约金。
23、工程交工以后,乙方必须把后续维修任务的责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箱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总包。因乙方责任产生的维修问题,甲方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任何一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维修不及时或者拒绝维修的,甲方其他队伍维修,发生费用双倍从分包保修金中扣除。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2: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劳务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劳务承包人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给予500~2000元惩罚性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给予300~500元惩罚性违约金。
5、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处以1000~5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违者处以200~1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处以500~3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违者处以200~3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9、劳务承包人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务承包人负责人必须接受项目的处罚(惩罚性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劳务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汇中心项目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乙方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加倍处罚。
(1)所施工作业区域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未同步,以及安全防护所需的辅材未同时满足。
(2)所施工作业区域未做到“工完场清”及文明施工。
(3)未做到日常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
(4)务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率、安全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未达到100%。
(6)分包单位其他未履行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6、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7、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甲方备查。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8、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9、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10、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甲方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乙方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1、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3、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产生的损失,在扣除双方保险理赔金额及其他赔偿(如有)后,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则按扣除甲方购买保险可理赔金额后,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3、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4、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6、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7、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8、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9、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10、发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11、乙方所在范围内,若出现打架斗殴的情况出现,则乙方须承担5万元/次至10万元/次的违约金(视情节严重而定),并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汇中心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成都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并负责提供住房和上下床,上下床实行领用制,乙方领出后应负责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人员退场或富余时要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归还不够或损坏,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每间宿舍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违者除了限三日拆除外,另收取2000元的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收取违约金5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1、现场签证的程序为:由乙方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出具意见后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查。对于能量化(即能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不允许办理签证,对于须现场收方的,须经项目工程部、合约部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现场及时确定。然后经项目商务经理(或合约部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确定后生效。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告知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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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钢筋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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