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医院重点科室项目建设和脑卒中筛查用便携超声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人民医院重点科室项目建设和脑卒中筛查用便携超声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医院委托,对其所需重点科室项目建设和脑卒中筛查用便携超声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重点科室项目建设和脑卒中筛查用便携超声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XHYZB2019ZC422
预算金额:*******元(贰佰柒拾陆万元整)
第一包预算:960000元(玖拾陆万元整)
第二包预算:400000元(肆拾万元整)
第三包预算:420000元(肆拾贰万元整)
第四包预算:980000元(玖拾捌万元整)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四包: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1 | 体腔热灌注治疗仪 | 1台 | 两年 | / |
2 | 麻醉机 | 1套 | / | |
3 | 移动空气灭菌站 | 1套 | / | |
4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 诊断系统 | 1套 | /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直接打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A4纸打印版
4.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的表格。
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包号 |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3层75号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出售一概不退。
4.开户行、账号
单位: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府东支行
七.投标文件递交始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层613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层613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山西省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双塔寺街29号
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9室(原山西省政府对面广场南侧,省眼科医院西门向西100米)
联系人:郭建梅、段琳
十、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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